榆林鱼缸女尸事件始末是什么时候(榆林一女子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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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仪馆女尸凌晨被其丈夫偷走,为何网友纷纷称赞他有情有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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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发生在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的一件令人感动的事情,死者孙某是一位农民,2002年的时候与前夫离婚,一年后带着自己的小女儿嫁给了榆林市靖边县的一位农民张某,尽管两人没有领取结婚证书,但感情很好,而且为了抚养孙某的女儿,两人也没有再生孩子。就这样三口之家一直幸福地生活着。可令人遗憾的是,今年孙某患病去世。可是她的遗体却被与前夫所生的儿子运回了志丹县,并停放在了志丹县殡仪馆。这让张某很是生气,与孙某儿子协商无果后,他找来了同村的朋友一起将孙某尸体从志丹县殡仪馆偷了回去。目的是为了让一同生活了多年的“妻子”入土为安。
这件事发生后,张某由于违反了某些规定偷走了“妻子”的尸体,因此也受到了处罚。虽然说他的做法不对,但所有知情人都表示了对他的赞同和支持,虽然两人没有领证,但两人生活一直很幸福,而且他也把前妻带来的女儿养大成人了,作为并非真正的继父,张某能把孩子抚养长大,这是很令人敬佩的。而如今他又把“妻子”偷回来,为了就是能让她入土为安,可见张某是一个有情有义之人。这样的人,受到人们的尊重与敬佩也是正常的。
这只是一对半路夫妻,而且还没有领证,男人就能做到如此,而现实中有很多真正的夫妻都难以做到这一点,有多少人虽然是夫妻,但却是名存实亡,自己有自己的活动范围,自已有自己的朋友圈子,尽管结婚多年但两人之间却感情淡漠,更何谈亲情之有?这样的夫妻与本事件中的男女相比起来,简直就是天壤之别的,通过对比,我们对张某会更加敬佩。
正所谓“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两人能走到一起就是缘分,既然有缘、既然是夫妻,那么就应该彼此包容、彼此为对方着想,而不是自私的只顾着自己。尤其是男人,在婚姻家庭中,应该有担当、有爱心有责任感,给妻子一个温暖的家、一个稳定的生活场所,这样才称得上是一个男人。否则真的是枉披人皮了。
总之,这是一件很感人的事情,虽然男人做法有些欠妥,但他的感情还是很真诚的,他的所作所为还是令人钦佩的,尽管是为农民,但他的品行要高于很多人。这样的人是值得点赞和赞成的。
“河畔女尸案”始末:因为一首音乐,出租屋里爆发一场命案,到底怎么了?
群体是由个人组成的,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生活在一个社会群体中,人与人之间的摩擦是不可避免的。有些人会把大问题看成小问题,有些人认为当你有冲突时,你必须强硬起来,你不能就此罢休。有时候会有用,但有时候会让事情升级。2015年5月,江苏苏州警方,接到公众举报。报案的人是当地居民。据他介绍,他当天早上沿着河岸散步,像往常一样在水库边发现了一具尸体,于是他们立即报警,警方接到电话立即赶往阳澄湖,并立即对现场展开了搜查。
死了很久的女性尸体,根据法医病理学家的初步尸检,属于一名女性,女性尸体已经死亡至少半年了,裸体,尸体上形成了大量尸蜡,由于死者长期浸泡在水中,所以脸部严重损伤,无法辨认,而且受害者身上有很多伤口,都是别人造成的,所以死因很有可能是谋杀。尸体是死后被丢弃的。考虑到周围的环境和当地的洪水季节,警方认为死者是在死后被直接抛尸在现场附近。在现场找到的其他物品中,发现了一个袋子。在袋子里,除了一些日常用品外,还有一块石头,很可疑,但在警方跟进调查的袋子里发现,袋子的主人并不是死者,而是被盗贼丢弃后丢失的。失踪报告。
根据进一步的验尸报告,警方发现死者的尸体上有一个不是在当地使用的子宫环。死者很可能不是本地人。之后,警方搜寻了失踪人口报告,发现了一份关于失踪人口的报告,失踪人员名叫于红霞,女性,江西人,身体特征和身体一致,来到苏州工作仅一个月,就失踪了,一直没有消息。为确定死者的资料,警方随即联络报案的失踪人士,即余红霞的丈夫胡自强,并从他在江西的家乡采集其直系亲属的 dna,经证实失踪的余红霞是案件的受害人。根据警方对她社会关系的调查,没有发现她有任何敌人。在租房调查和死者身份确认后,警方对租房展开了调查。由于出租屋已经重新装修过,大部分以前的家具都已经卖掉了,甚至连发现的家具都没有异常,所以警方进行了血液测试,果然,发现了一些不干净的血液,而血液的主人除了红霞的受害者之外,还有另一个人。
多余血迹的主人,在警方调查了进入红霞居住区的人之后,警方确认了她的邻居高小龙。高小龙住在洪霞隔壁,他服刑后被释放,警方拿走了其 dna 数据显示和犯罪现场受害者的床上血迹,因此可以确定高小龙有一个重大犯罪嫌疑人,警方立即展开了对高小龙的搜索。经过一段时间的搜查,警方在高小龙租住的房子里逮捕了他,并发现了受害者于红霞的个人物品。经过审讯,他很快承认了罪行。根据他的供述,他的罪行始于一次争执,因为他大声放音乐和于红霞吵架,然后发生肢体冲突,冲突高小龙砍死了于红霞。案件以人民法院的庭审结束,高晓龙依法被判处死刑。虽然这个案子结束了,但是因为这场争吵是分开的,但是两个家庭,人与人之间难免会有摩擦,会有各种矛盾,问题存在。面对这样的问题,一个人不应该软弱,但是一个人应该小心,不要陷入盲目的争论,当双方相距太远,或者它可能导致像这样的悲剧。
陕西殡仪馆女尸被偷,系死者丈夫所为,他偷尸体到底有何用处?
别阴谋论也别把男子想得太坏,他偷自己妻子的尸体主要是想让自己的妻子入土为安,如果可以还希望自己在百年后和妻子完成生同衾死同穴,说白了就是一片深情。
一、孙某离世后尸体归属成问题,张某认为自己有责任让妻子入土为安,所以选择偷尸体。
8月29日某殡仪馆内存放的女尸不翼而飞,警察在接到报案后展开调查,发现偷走尸体的人是孙某的丈夫张某,当抓到张某时他承认自己带走了尸体,并称他和孙某已经结婚近20年,如今她离世了自己有责任让她尽快入土为安,据悉,孙某在2002年与前夫离婚,育有两儿一女,离婚后她带着女儿生活而后嫁给了张某,俩人共同抚育孙某的女儿。
之后的几年张某打工供孙某的女儿上上大学直到成家立业,在8月25日孙某因脑血管疾病到医院治疗,而后医治无效致身亡,在孙某去世后她的儿子前来索要母亲尸体,张某就与他们发生了争执,最终在民警的调解下这事儿才算平息,8月29日张某觉得不能让妻子的尸体留在殡仪馆,所以就找了几个人帮忙把孙某的尸体给抬走了。
二、在没有遗嘱两家争尸体归属的情况下,孙某的尸体该如何处理?律师:应归张某决定。
目前张某“偷”尸体的事儿不构成犯罪所以不予立案,但是他在“偷”尸体时损坏了殡仪馆周围的铁丝网,依照法律规定处以拘留十日的处罚,事儿到这很多人都好奇孙某的尸体到底应该归谁安葬,从传统意义上来说眼下孙某已经是张某的妻子,那么理应由张某给她办理后事,但是如果孙某立有遗嘱就另当别论了,那就必须按照遗嘱进行安排。
不过此次事件中孙某患病是突发事件,她应该没来得及弄这些东西,再者普通老百姓都不时兴弄这些材料或者遗嘱,所以按照这个实情来看,孙某的尸体应该等到张某从班房出来后由他进行安排安葬,孙某的儿子们这些年都没出现过,老母亲去世了又来装孝子,要点儿脸不!
最后:
看多了丈夫杀妻子或者丈夫手撕妻子的新闻,突然看到这种痴情一片的事还有点儿不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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