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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传到武则天那里,武则天大怒,等到唐高宗离去,武则天就杖责王皇后、萧淑妃各一百,打得两人血肉模糊,然后,武则天下令砍断两人的手足,同时将两人装在酒瓮中,让酒渗入骨头而死,即为骨醉之刑,先打一百大板,接着砍去手足,再泡在酒里,骨醉之刑的可怕,由此可见一斑,那么这事可靠性有多高呢?,所以,王皇后和萧淑妃的下惨肯定很惨,不过骨醉之刑倒有些夸张的成分,老虎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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魟鱼在分类上属于软骨鱼类的亚目,全世界共有六个科158种。
武则天发明的骨醉之刑到底有多可怕
话说王皇后和萧淑妃被废了以后,就被囚禁在后宫的一处密室中,密室四面高墙,且没有门窗,只有小门上开了一个小孔,算是名副其实的小黑屋。
两人被囚禁在里面,昼夜不见日夜,只能终日以泪洗面,互诉悲苦。
有一天,唐高宗李治想起了昔日的两位爱人,就在内监的引导下来到了密室,见到密室这般模样,就动了恻隐之心,而两人一听是皇上来了,顿时喜出望外,道:“陛下幸念畴日,使妾死更生,复见日月,乞署此为回心院。”
伤感之下的唐高宗,泪眼朦胧,遂答应道:“朕即有处置!”
消息传到武则天那里,武则天大怒,等到唐高宗离去,武则天就杖责王皇后、萧淑妃各一百,打得两人血肉模糊。然后,武则天下令砍断两人的手足,同时将两人装在酒瓮中,让酒渗入骨头而死。即为骨醉之刑。
先打一百大板,接着砍去手足,再泡在酒里,骨醉之刑的可怕,由此可见一斑。
那么这事可靠性有多高呢?
骨醉之刑的描述见于《新唐书·高宗废后王氏传》:
“武后知之,促诏杖二人百,剔其手足,反接投酿瓮中,曰:‘令二妪骨醉!’数日死,殊其尸。初,诏旨到,后再拜曰:‘陛下万年!昭仪承恩,死吾分也。’至良娣,骂曰:‘武氏狐媚,翻覆至此!我后为猫,使武氏为鼠,吾当扼其喉以报。’后闻,诏六宫毋畜猫。武后频见二人被发沥血为厉,恶之,以巫祝解谢,即徙蓬莱宫,厉复见,故多驻东都。”
研究唐史的书籍主要有四本:成书于五代时期的《旧唐书》,北宋的《唐会要》、《新唐书》以及《资治通鉴》。
关于骨醉之刑的记载,成书更早的《旧唐书》以及《唐会要》只有寥寥数句,而写《新唐书》的这些人不仅知道这事,还把细节给写出来了,尽管中间隔了两三百年,却还如亲眼所见一般,显然缺乏可信度。
再从科学的角度来分析吧。
两人弱女子,被打了一百板子,居然没死,这是很不可思议的,像王阳明这种能文能武的健康男人,40杖就打昏了几次,几乎被打死。即便侥幸不死,也至少会血肉模糊,再砍去四肢,大出血下泡在酒坛里,怎么可能还活了好几天呢?
所以,王皇后和萧淑妃的下惨肯定很惨,不过骨醉之刑倒有些夸张的成分。
老虎最怕什么
老虎怕什么?
答:老虎怕死、最怕捉。任何再强悍的老虎,都逃脱不了死亡的威胁。
老虎,兽性也,百兽之王,貌似强大,吃人不吐骨,作威作福是本领。人们畏惧虎,是他的张牙舞爪,血盆大口,威震四方。虎也,谈虎色变,为虎作怅,虎成了人们心中的公害。虎性生起,藐视天下,唯我独大,贪脏枉法,草菅人命,无恶不作,一时被搅得昏天黑地。
法理难容,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乌鸦的翅膀遮不住太阳的光辉,在强大的威力面前,众怒难犯,再强大的老虎,也逃脱不了人民的审判。
三文鱼刺身真如传闻所说那样寄生虫很多,最好别吃吗
简单回答一下,不为求赞,只为告诉爱吃鱼生又有顾虑的朋友。
本人每天接触三文鱼,金枪鱼。三文鱼都是新鲜整条送来的,一箱4~5条,挪威产。收到之后立马去皮去骨拔刺,然后用保鲜膜包好打冰。零下21度保存,要用多少头天拿出来放保鲜冰箱解冻。如果急着用,也会免去冰冻这一环节,不过这是不允许的。我也不会经常这样干,一般也是挑肉质整洁,没有内出血或者血点的鱼肉切。欧盟卫生法规定鱼生必须零下21度冷冻24小时以上,大部分寄生虫被杀死之后才能生食。金枪鱼都是冷冻,分割好的整块鱼肉,越南产黄鳍金枪鱼。这个没什么疑问,不过难吃。
金枪鱼
有时切片的时候会在鱼肉中发现血管之类的东西,特别是金枪鱼,能拽出来,可能是经脉啥的,是不是寄生虫不知道。拽出来之后继续切。北欧很多人吃鱼生,三文鱼最多,从没听过吃生鱼抱病的报道。欧洲人很爱命,索赔又厉害,所以卫生法对食生鱼的规定肯定有它的道理,我们也放心的吃吧。
补充一点,三文鱼的寄生虫往往寄生在鱼肚那一块,也就是鱼肉最薄,最嫩,最肥美的地方。很多人吃鱼生专挑这里。而很多寿司店在切鱼的时候,为了最大限度的利用原料,往往鱼肉表面的组织不去干净就上桌。这多少也有点风险。鱼肉是红白相间的,很纯的红色。切片之后边缘不该有灰色或者白色的杂质。
鱼生营养丰富,祝大家吃的开心,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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