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工作方案
温馨提示:这篇文章已超过398天没有更新,请注意相关的内容是否还可用!
今天给各位分享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原则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国家规定农药残留标准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祥龙鱼场哦,现在开始吧!
今天给各位分享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原则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国家规定农药残留标准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祥龙鱼场哦,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出口蔬菜农药残留标准
农药残留是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因素。制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是加强农药残留风险管理的重要技术手段,也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对我国科学规范合理用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维护农产品国际贸易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是目前我国统一规定的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一、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制修订情况
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前,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主要由原卫生部和原农业部制定,截至2009年底,农药残留限量仅有870多项,存在标准缺失、重复和矛盾等诸多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8号)和《卫生部、农业部关于印发2010 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原农业部对农药残留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了清理,2012年将相关标准统一合并后发布为2012版GB 2763,实现了农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统一发布,提高了标准的系统性和实用性。此后,2014年、2016年、2018年、2019年和2021年先后五次进行修订。其中,2021版GB 2763规定了2,4-滴等564种农药在376种(类)食品中10092项残留限量标准。其中,谷物、油料和油脂、蔬菜、干制蔬菜、水果、干制水果、坚果、糖料、饮料类、食用菌、调味料、药用植物、动物源食品的限量总数分别为1415、758、3226、55、2468、152、148、180、196、70、360、161、903项。全面覆盖了我国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和主要植物源性农产品,完成了国务院批准的《加快完善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的工作方案》规定的“十三五”末1万项的目标任务,农药品种和限量标准数量达到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相关标准的近2倍,标志着我国农药残留标准制定工作迈上新台阶。调整部分配套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根据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修订情况,2021版GB 2763增加了GB 23200.116、GB 23200.117、NY/T 1721、SN/T 1971、SN/T 4066、SN/T 4591、SN/T 4655共7项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由于检测方法标准进行了修订,对引用的2项检测方法标准表述作了相应更新,即更新后的《出口水果中克菌丹残留量的检测 气相色谱法和气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0654)和《进出口植物性产品中氰草津、氟草隆、莠去津、敌稗、利谷隆残留量检验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1605);由于前处理要求使用危险化学品等原因,不再推荐《植物性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110)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酰胺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GB 23200.72)等2项检测方法标准。
三、2021版GB 2763标准的主要特点
(一)涵盖农药品种和限量标准数量大幅增加。2021版GB 2763规定了564种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包括我国批准登记农药428种、禁限用农药49种、我国禁用农药以外的尚未登记农药87种,同时规定了豁免制定残留限量的低风险农药44种。从涵盖的农药品种数量看,已超过CAC、美国,基本接近欧盟。与2019版GB 2763相比,新版标准中农药品种增加81个,增幅为16.7%;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增加2985项,增幅为42%,基本覆盖我国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和主要植物源性农产品
农产品农药残留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已制定了79种农药在32种(类)农副产品中197项农药最高残留限量(MRL)的国家标准,其中有关果树上的农药残留最高限量标准如下(注:mg/kg=毫克/千克):
1、百菌清≤1mg/kg; 2、倍硫磷≤0.05mg/kg;
3、苯丁锡≤5mg/kg; 4、草甘膦≤0.1mg/kg;
5、除虫脲≤1mg/kg; 6、代森锰锌≤3mg/kg(梨果);
7、代森锰锌≤5mg/kg(小粒水果); 8、滴滴涕≤0.1mg/kg;
9、敌百虫≤0.1mg/kg; 10、毒死蜱≤1mg/kg(梨果);
11、对硫磷为不得检出; 12、多菌灵≤0.5mg/kg;
13、二嗪磷≤0.5mg/kg 14、氟氰戊菊酯≤0.5mg/kg;
15、甲拌磷为不得检出 16、甲萘威≤2.5mg/kg;
17、甲霜灵≤1mg/kg(小粒水果) 18、抗蚜威≤2.5mg/kg;
19、克菌丹≤15mg/kg; 20、乐果≤1mg/kg;
21、六六六≤0.2mg/kg; 22、氯氟氰菊酯≤0.2mg/kg(梨果);
23、氯菊酯≤2mg/kg; 24、马拉硫磷为不得检出;
25、氰戊菊酯≤0.2mg/kg; 26、炔螨特≤5mg/kg(梨果);
27、噻螨酮≤0.5mg/kg(梨果); 28、三唑酮≤0.2mg/kg
29、三唑锡≤2mg/kg(梨果); 30、杀螟硫磷≤0.5mg/kg;
31、双甲脒≤0.5mg/kg(梨果); 32、四螨嗪≤1mg;
33、辛硫磷≤0.05mg/kg; 34、溴螨酯≤5mg/kg(犁果);
35、溴氰菊酯≤0.1mg/kg(皮可食); 36、亚胺硫磷≤0.5mg/kg;
37、乙酰甲胺磷≤0.5mg/kg; 38、异菌脲≤10mg/kg(梨果);
39、敌敌畏≤0.2mg/kg。
农产品农药残留标准
法律分析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原则:一是全部覆盖我国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原则,解决了历史遗留的“有农药登记、无限量标准”问题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原则,同时以评估数据为依据,科学严谨设定残留限量。二是突出高风险的禁限用农药,规定了27种禁用农药585项限量、16种限用农药311项限量。三是特色小宗作物限量标准显著增加。其中,新增人参、杨梅、冬枣等119种特色小宗作物上804项限量,总数达到1602项,是2016版的2倍多。四是动物源性食品残留限量有了突破性增长。规定了109种农药在肉、蛋、奶等27种居民日常消费的动物源性食品中的703项最大残留限量,是2016版的14倍,从以植物源性食品为主积极向动物源性食品扩展,进一步拓宽了食品安全监管的覆盖面。五是进口食品农产品中农药品种数量显著增长。针对进口农产品中可能含有我国尚未登记农药的情况,通过评估转化了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制定了77种尚未在我国批准使用的农药1109项残留限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关于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原则和国家规定农药残留标准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